• 繁體(T)简体(S)正常(N)
  • 申请任务 银行[存取转账] AFF时间积分兑换 统计排行 帮助
    • 4298阅读
    • 58回复

    日本文化廳或將2次創作、惡搞等行為歸入著作權侵害

    fxf
    级别: Lv.0
    发帖
    162
    MB
    14
    MD
    1
    本月打卡
    0
    活跃度
    3
    YQBD
    0
    国库券
    0
    — 本帖被 ckz1211 从 漫画综合讨论区 移动到本区(2013-05-16) —
    日本文化廳或將2次創作、惡搞等行為歸入著作權侵害


      近日(7日),日本文化廳諮詢機構——文化審議會,在文化審法制問題小型委員會(法制小委)旗下新設的working team中心,進行就2次創作、惡搞等行為是否屬於著作權侵害範疇的議題進行了首次議會。同時本次會議旨在,蒐集與整理2013年日本通常國會法改所需要的意見備案。


      據稱,由於日本現行的著作權法中,並沒有對「parody」行為(即在原有作品的基礎上繼續模仿或惡搞,例如天朝的全民「杜甫很忙」PS行為)作出明確的界定,而鑑於在日本很多視頻共享類網站中,惡搞或2次創作的視頻片段上傳行為非常活躍與頻繁,日本文化廳官員們打算就這一問題對現有著作權法進行整改備案。並稱其已經預想在該領域內的法制化進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且認為會在對「parody」作品的定義上與「parody」作品製作者或相關人員有一定分歧。(新房昭之、空知英秋你們做好覺悟了麼?


      以現有知識來說,時下普遍認為的「parody」作品是指,將著名的繪畫或樂曲中的一部份內容進行替換、修改,或沿用原漫畫、動畫等的世界觀與登場人物(或部分的)再進行新的劇本編排,成為了與原來的作品不同的新作並發表的行為。在這些「parody」作品中也不乏有評價極高、極具藝術性的作品。


      而由於日本著作權法中沒有關於「parody」作品的法律解釋,若嚴格按照現有的著作權法規來評判「parody」行為的話,則「parody」作品在「同一性保持權」上已經對原作造成了侵害,若改變時為得到原作者許可的話則已經可以歸類為違法行為。可是,近幾年2次創作的行為已經漸漸在視頻共享網站內被正式化,希望從實際情況出發,重新定義「parody」行為的呼聲也日漸高漲。因此,日本文化廳召開了此次的法制化的討論。


      目前,日本文化廳並沒明確地提出具體的著作權法整改日程,但在今後的2~3年內都會對這一問題進行研討。官員表示會將歐美等主要國家的現有法規作為參考依據,立足於日本的現狀,認真探討關於究竟哪類2次創作可以被認定是「parody」作品。但圍日本文化廳又稱,會肯定普通消費者與網絡情報蒐集員等在法改上所體現的積極的一面,對作者或版權一方所提出的「只是接著原作的設定或人氣,將作品改變成了原作者不期望的形式」的情況也會作為法改的參考意見,進行慎重的考量。此外,本次議會也可能會對議題進行重新評估,並將2次創作、惡搞等行為作為著作權間接侵害行為進行重新定義。




    感想:这……只能说真的很多此一举啊。如果严格执行的话,同人或者pixiv,或者视频remix的什么肯定会死一堆吧。也不利于作品的多渠道传播吧。会很麻烦作者吧。政=府一插手文化没搞头啊……是哪一批作者如此傲娇?文化作品创作出来当然就是供人消遣消化再创作的啊……不要这样图样图森破啦……
    级别: Lv.4
    发帖
    4548
    MB
    4
    MD
    137
    本月打卡
    0
    活跃度
    41
    YQBD
    0
    国库券
    1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2-06-12
    嘛  这个怎么说呢  有必要又完全没必要
    为什么呢  像现在同人志这么鼎盛的现在来看 2次创作无疑是对于原作很好的推广
    而喜欢原作又有能力作画的人以2次创作来磨练自己的技能 将来说不定也能成为职业的漫画家
    这有什么不好  而且例子太多了

    但是  也考虑到了某些有特殊癖好爱乱搞别人作品的别有用心的人散播非常无聊甚至不堪入目的东西
    这个例子不太好举 但是确确实实是有的

    我只能这么说  一旦立法就会带来一次冲击 而之后到底是立法成为了笑话还是抹杀了一大批有才之士只能以后再看了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1 条评分 MB +4 隐藏
    abc122 MB +4 2012-06-13 优秀文章,支持!
    别漏掉
    级别: Lv.1
    发帖
    463
    MB
    63
    MD
    6
    本月打卡
    0
    活跃度
    9
    YQBD
    1
    国库券
    100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2-06-12
    oh no……看同人这么多年了,好不容易看到这个领域发展壮大起来,为着有爱的大手们能在同人界攒够人气终于商业化而开心又失落。虽然一般同人作品都会限制范围传播,但如果提到立法的高度基本上就是范围性打击了,orz……呜,相比抄袭侵权什么的,parody、二次创作应该没有影响版权那么严重,某种程度上也算富集了原作的人气,何况官方同人也为数不少(F/Z etc.),让我等习惯刷P站N站的人情何以堪……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1 条评分 MB +3 隐藏
    abc122 MB +3 2012-06-13 优秀文章,支持!
    级别: Lv.0
    发帖
    67
    MB
    81
    MD
    1
    本月打卡
    0
    活跃度
    1
    YQBD
    0
    国库券
    0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12-06-12
    晕~这样一来,银他妈anime复活恐怕很困难了,难不成第二季就是所谓的结束了么。
    还有漫画,空知大猩猩怎么办啊.........无法恶搞了,银魂的卖点怎么办。
    还有同人漫啊..........ORZ。
    什么都搞版权真是死板啊,广大11区孩纸们滴又一个乐趣被限制了呢

    不会是连同人类等都想收到官方里去吧.........什么都占着,还真是垄断啊,有那么多人才使唤么
    [ 此帖被小豚猫在2012-06-12 18:03重新编辑 ]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1 条评分 MB +2 隐藏
    abc122 MB +2 2012-06-13 -
    阿呆一枚。
    级别: Lv.0
    发帖
    372
    MB
    0
    MD
    1
    本月打卡
    0
    活跃度
    3
    YQBD
    0
    国库券
    0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2-06-12
    个人觉得有关著作权实在有些过于保护了,应该是确实保护现在应有的权益而不是无限扩展,这样的话实在是不利于文化的发展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1 条评分 MB +1 隐藏
    abc122 MB +1 2012-06-13 -
    级别: Lv.2
    发帖
    2098
    MB
    24
    MD
    23
    本月打卡
    29
    活跃度
    6
    YQBD
    0
    国库券
    0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2-06-12
    完了,同人大军将遭受前所未有的打击
    其实有的同人也起到了推广正品的作用,不知道这次的影响会有多大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1 条评分 MB +1 隐藏
    abc122 MB +1 2012-06-13 -
    级别: Lv.2
    发帖
    551
    MB
    97
    MD
    30
    本月打卡
    0
    活跃度
    8
    YQBD
    0
    国库券
    0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2-06-12
    看完这个新闻感想非常的怪异,那些立法的家伙是吃多了吗?又或者是整天无所事事闲过头,又时不时的要刷下存在感呢?上一次《东京都青少年健全育成条例修正案》的通过就已经极大的挫伤了动谩界的创作欲望和热情,引来了不少的不满和争议。现在又要来着一出,真是没有受到教训啊!
    如果这个法令真的通过了,那估计每年的comic market估计就可以停办了,里面的大多数本子按照这样的规定都是侵权的。
    按照每次comic market人山人海的火爆程度,停办的话不仅仅是大笔金钱上的损失。同时对于那些靠展会销售本子补贴家用的动谩从业者,还有一些暂时没有受到杂志欣赏进行连载,而在同人展积累画技和人气的新人画家都无疑是十分巨大的打击,直接影响到了他们的生活。
    尽管同人界有蛸壶屋这样黑原作来赚钱的同人恶棍存在,但更多的是对于作品有爱的热情人士。
    希望这道法令不会真的通过吧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1 条评分 MB +6 隐藏
    abc122 MB +6 2012-06-13 优秀文章,支持!
    级别: Lv.0
    发帖
    141
    MB
    -467
    MD
    1
    本月打卡
    0
    活跃度
    2
    YQBD
    0
    国库券
    0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2-06-12
    將2次創作、惡搞等行為歸入著作權侵害
    所以同人作品也算是違法囉
    级别: 汉化发布
    发帖
    2124
    MB
    20
    MD
    55
    本月打卡
    0
    活跃度
    30
    YQBD
    0
    国库券
    0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2-06-12
    法律我并不很了解,印象中一般来说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警方是不能主动介入的,跟所有的民事案件一样,必须是著作权所有方提出诉讼并给出充足的证据以后警方才能出动,否则谁也不能管。就算著作权法被修改,这个基本原则是不会变的。

    如果2次创作恶搞之类的东西没有损害著作权所有方的利益的话,一般应该是没问题的。而且不少2次创作还能起到一定的宣传作用。如果没有受到严重损失,起诉这些小团体2次创作作品一般也捞不着好。

    相信大部分作者啦,出版社啦不会去做这种费力不讨好,说不定还会自毁名声的行为吧。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1 条评分 MB +4 隐藏
    abc122 MB +4 2012-06-13 优秀文章,支持!
    级别: Lv.新生
    发帖
    25
    MB
    24
    MD
    0
    本月打卡
    0
    活跃度
    0
    YQBD
    0
    国库券
    0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2-06-12
    没同人了,银魂看来是真的要腰斩了,无同人的动漫看起来很无味啊
    は時臣(时辰)のせい,全部!全部!时臣のせいだ!
    级别: Lv.0
    发帖
    42
    MB
    24
    MD
    2
    本月打卡
    0
    活跃度
    4
    YQBD
    0
    国库券
    0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2-06-12
    如果沒有同人的話,日本的動漫產業會縮水的很厲害吧......
    畢竟動漫的人氣可以從同人本的數量來推估,而且也有不少人士看了同人之後才被吸引去看漫畫的。

    希望日本政府對於parody的定義不要那麼嚴格才好!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1 条评分 MB +1 隐藏
    abc122 MB +1 2012-06-13 -
    级别: Lv.1
    发帖
    230
    MB
    1057
    MD
    4
    本月打卡
    0
    活跃度
    23
    YQBD
    0
    国库券
    0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2-06-12
    沒同人漫感覺對漫畫推廣還是有影響,
    印象中有些作者還是同意二次創作的,
    不過還要2-3年,希望到時同人漫還是可以的。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1 条评分 MB +1 隐藏
    abc122 MB +1 2012-06-13 -
    级别: Lv.1
    发帖
    72
    MB
    159
    MD
    5
    本月打卡
    0
    活跃度
    3
    YQBD
    0
    国库券
    0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2-06-12
    怎么感觉11区每次针对动漫产业的立法都滑稽可笑。
    按照它这个说法,专门以恶搞其他作品而火的《银魂》是否该被判斩立决
    而每年两次的comic market也是否该被叫停了
    原作的权利是该被保护 但作品被同人带得更火的情况也是为数不少
    这次的说法这么模棱两可 杀伤范围太大 严重打击动漫爱好者们的热情
    真的颁布下来 哀嚎估计要遍布动漫界了
    不过鉴于上次《东京都青少年健全育成条例修正案》通过后 作品情色尺度不降反升的情况
    也可能会颁布而不执行 徒有挂名的可能性更大
    同人的世界对原作的补充更加精彩有趣 私还是祈祷这次立法的流产吧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1 条评分 MB +3 隐藏
    abc122 MB +3 2012-06-13 优秀文章,支持!
    世界是残酷的,但是却十分美好
    级别: Lv.2
    发帖
    1334
    MB
    179
    MD
    25
    本月打卡
    0
    活跃度
    10
    YQBD
    0
    国库券
    8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12-06-12
    我感觉这个肯定有很大的弊端。毕竟同人也是日本动漫的半壁江山啊。
    如果连同人也不行,那就等于是在自杀啊。
    所以估计这次主要针对的是对原创动漫的恶意修改而且。
    一些善意或正常的恶搞还是会被允许的吧,让大家看下后续发展吧。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1 条评分 MB +2 隐藏
    abc122 MB +2 2012-06-13 -
    级别: Lv.新生
    发帖
    13
    MB
    7
    MD
    0
    本月打卡
    0
    活跃度
    0
    YQBD
    0
    国库券
    0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12-06-13
    這個法一旦通過  勢必對同人界傷害很大啊
    許多法案表面上是保障了大財團的利益
    但實際上對整個產業真的沒有副影響嗎..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1 条评分 MB +1 隐藏
    abc122 MB +1 2012-06-13 -
    级别: Lv.2
    发帖
    463
    MB
    4
    MD
    22
    本月打卡
    0
    活跃度
    21
    YQBD
    0
    国库券
    0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12-06-13
    看到這個消息後,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那些同人漫畫。其實適當管制是好的,因為一些時事性或現象性的事件,經過2次創作會變得十分有意思,譬如網上看到最多的希特拉的那段。只要不太過火我覺得還是可以的,尤其是同人漫畫這類,一些想做漫畫家的人不多不少的也想通過用別人的人設,畫自己的故事,所以不可以一刀切的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1 条评分 MB +3 隐藏
    abc122 MB +3 2012-06-13 -
    级别: Lv.2
    发帖
    427
    MB
    74
    MD
    26
    本月打卡
    0
    活跃度
    13
    YQBD
    0
    国库券
    0
    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2-06-13
    日本文化廳或將二次創作、惡搞等行為歸入著作權侵害,我個人是很贊同,但相較於惡搞或二次創作來看,日本應該是最多的才是,我可不希望這只限於保護日本本土的創作,是否對於他國的創作亦如此呢?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1 条评分 MB +2 隐藏
    abc122 MB +2 2012-06-13 -
    级别: Lv.0
    发帖
    663
    MB
    8
    MD
    2
    本月打卡
    0
    活跃度
    1
    YQBD
    0
    国库券
    0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12-06-13
    i felt in japan the fact than let parody go on so much have great for thme.i hope than do not swtich to harsh rule on the matter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1 条评分 MB +1 隐藏
    abc122 MB +1 2012-06-13 -
    be read comic on the hp touch pad
    级别: Lv.1
    发帖
    321
    MB
    -84
    MD
    4
    本月打卡
    0
    活跃度
    6
    YQBD
    0
    国库券
    0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2-06-13
    這樣算的話COSPLAY也算是侵權囉
    感覺只是一些模擬兩可的規定
    寄星寒情
    发帖
    384
    MB
    -261
    MD
    12
    本月打卡
    0
    活跃度
    2
    YQBD
    -1112
    国库券
    0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12-06-13
    估计也就死官员闲着没事找点议题开开会。真要立法限制这些,原作者估计也不答应。这就跟现在歌手打歌一样,与其用上电视电台这样费钱费力的方式,不如直接放网上,有没有前途几天就能知道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1 条评分 MB +2 隐藏
    abc122 MB +2 2012-06-13 -